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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5

    目所及,一片兵荒马乱。

    但是看着老婆粉们的哀鸿遍野,他竟然感受到了两个字。

    快乐。

    即使微博被公开处刑,也盖不住的快乐。

    可见,人类的虚荣心在这一刻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但当他抬头看东君,就感到快乐归快乐,处刑还是要被处刑。

    他微博少说也有几千条,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已经很久,很久了。

    就在他快乐并痛苦地刷微博的时候,周边景色逐渐熟悉。他发现东君并没有带他区别的地方吃饭,而是径直回了住处。

    东君下车,他跟随,指针跟上。

    跟随的过程中他刷到了一个熟人的微博。

    一个师姐,叫叶愿。

    是数学系的师姐,他印象很深,因为这位师姐成绩极其优秀,但梦想与众不同,她不想成为一个数学家,而是想成为一个科普工作者。

    那一年的暑假有个活动,他和师姐去数学所打杂。有一类访客,数学所的门卫大叔早已眼熟——拿着几张草稿纸的中年大叔,声称这是自己的惊世之作,用初等数学的几个公式证明了费马大定理,将推翻现有的、无用的、原地踏步的数学体系,要求面见院士。

    门卫驾轻就熟对其展开驱赶,据说基础科学的这几个院所的门卫都已经对这种人司空见惯,物理所的门卫甚至可以笑谈有某某大师声称rou是由rou原子组成,无稽之谈使人发笑。

    这时师姐就会上前,向这些民间科学家解释,费马大定理的证明必然建立在严密的现代数学逻辑下,绝对,绝对,绝对不是朴素的初等数学可以挑战的,这其中又涉及到……

    ——但是科普这种事,和佛法一样,只渡有缘人。师姐的说法并不能打动他,他甚至勃然大怒,驳斥师姐为科学的奴隶,思维已经僵化,要不是林浔寸步不离目光不善地守在师姐旁边,他恐怕要动手。当然,最后还是由手持电棍的门卫大叔对其完成驱逐。

    林浔那时候劝师姐不要多费口舌,这是解释不通的。

    师姐叹了一口气,说,但我想让更多人理解科学和科学的方法。它可信,因为它体系严谨,不是空中楼阁,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老头和老太太被推销保健品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去查论文,查有没有数据和理论的支持。

    林浔说那我的梦想就是微不足道地改变一下世界。

    师姐说像自动驾驶系统那样?

    林浔说差不多吧。

    师姐说,加油,等你好消息。

    后来师姐去了相关的职业,为实现梦想而努力去了。同时,她各个平台的社交账号也经营得风生水起,是个千万粉丝的科普博主,战斗在网络科普与辟谣事业的最前线,粉丝同样无数。

    粉丝无数的师姐大概是看不下去众人对他身份的各种离谱猜测了。

    她转了林浔一篇随手记下的算法灵感。

    叶愿-第零定律:多年不见呀,浔神。

    林浔眼前一热。

    正当此时,他和东君走进了房门。

    一只手抽走了手机,但也没有拿远。

    他看见东君给这条微博点了一下赞。

    似乎是很随意的一个举动,却像个恰好落在关键处的鼓点,让林浔心绪为之一动。

    然后,东君收起,又把林浔的手机还给他,界面停在第一条微博——

    “今天开始喜欢东君。”

    林浔接过来,抬头看东君。

    他眨了眨眼睛,小声问:“所以你不生气了?”

    东君还没回答,但林浔觉得,自己求生成功了。

    ——最后还是选择曝光自己的大号,就是为了防止男神不高兴。

    假如东君真的不高兴,就把这几年的微博给他看,这个举动或许有心机的成分在,可是这些年,他的“男神”和“喜欢”说得真心实意——姑且不论这份“喜欢”究竟是由什么成分构成。

    他没等到回答。

    因为下一刻,他就被就地按在了沙发上。

    第84章 论文(2)

    猝不及防的动作让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喘息声, 肩背重重抵在沙发靠背上, 靠背和扶手之间一个逼仄的空间, 他被紧紧压在这里。

    像夏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 东君吻住他, 是很激烈的那种,不留余地的掠夺,那种感觉像是在深夜的草原上遇到一头目光幽绿的狼, 锋利的爪与牙可以毫不费力地撕断他的脖子。

    或许他该有一点害怕,但在掠夺中他感受到一种执着的索求,来自东君紧紧抓住他肩膀的右手。

    男神也会有这样失态的时候吗?

    他伸手回抱住东君,像撸指针那样顺了顺毛, 然后在那个吻里,用很轻地力道回应他。

    与此同时他也发觉了一些什么, 不止是他自己。终于分开的时候, 略微不自然地别过头去。

    东君强迫他看自己。

    “我们以前认识吗?”他看着东君的眼,忽然道。

    窗外,天近黄昏, 室内也昏暗下来,夕日余晖在东君眼睫下投下淡淡的影子, 也让他的瞳孔种似有淡金色的碎光,像薄暮时分天边的星星点点。

    东君声音很轻, 带一点哑:“为什么这么问?”

    林浔手指穿进东君发间, 轻轻顺着, 最后停在他侧脸上。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浮现他心头, 很平静柔软的一种心绪,仿佛这不是他们认识的第十三天,是十三年。

    他低声道:“我也不知道……所以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东君的手心覆上他的手背,手指扣进他指间,眼中神情微微扬起:“但我很喜欢你。”

    林浔笑了笑,把脸埋在东君肩上,东君抱住了他。

    因为很近,几乎毫无缝隙,他嗅到东君身上清清冷冷的气息。

    他想,世界上既然存在一见钟情,那自己和男神见了许多面后搞在了一起,也不是一件离奇的事。

    假如非要追根究底,那就只能是他自己长得好看还会写算法了。

    就这样安静抱了一会儿,一旁的指针开始喵喵叫。根据叫声的质地和频率,是饿了。

    林浔起来给它倒猫粮,开罐头,又添水。

    指针进食,林浔揉了一把它的脑袋,看向沙发,发现东君一直就那样笑意微微地看着自己。

    他人长得好看,这样一笑,像三月一泓春水那样。

    林浔看着他的轮廓,心想,时光倒流十几年,这人小时候肯定是个雌雄不辨的美人。即使十几年后的现在,五官的细节都还那么精致,眼神又那么温柔,不生气的时候,简直是个羽毛洁白的大天使长。

    他走过去,态度很认真地问了东君一句话——他一向是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人。

    林浔:“你是不是有一点精神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