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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7

    ,无非是仗着钱比其他人多,一旦没钱,你觉得邓伯还会罩他?”

    他丢下一句:“打蛇要打七寸,打人也是。”

    丧龙似懂非懂,后知后觉,终于理解透陆钦南的话。他笑着跟上去,放大胆子,问出自己一直想不通的事情:“邓伯一向不问世事,点解要扯新记下水?”

    “新记不无辜。”陆钦南看着前面的路,“白头佬吃定的不仅仅是油尖旺的场子,西贡也涉及,我不过问西贡,只剩下吹鸡有权把白头佬的货丢到西贡,不然,你以为白头佬手里哪来的那么多钱?”

    邓伯罩着吹鸡,是因吹鸡有钱,得罪不起,便只好纵容他嚣张高调。

    那新记太子——

    “叼,那贺坤算乜呀?”到底是新记太子,点解混的比吹鸡还衰?论衰神,比不过贺坤。

    陆钦南停了下来,握住身前门把,轻笑:“我捧的太子,当然是太子。”

    作者有话要说:  Snow White:白雪公主;

    Bck Sheep:败类,害群之马。

    ☆、103

    门内, 是新记邓伯、贺坤、侯爷、花甲、朗聿凡。明亮贵宾室内,窗户敞开, 除了音乐声, 其它都好安静,落地窗前是宛如一颗祖母绿宝石跑马场。

    陆钦南坐在朗聿凡对面。明明就有直接而坐的空位置, 偏偏要绕开贺坤,舍近求远选择坐在朗聿凡面前。

    贺坤垂眸,自顾自品尝人头马白兰地。

    邓伯陪侯爷下了几回象棋, 三局两胜,胜的是邓伯。邓伯同侯爷讲下次再聚,今日已经很晚了,他这把老骨头熬不住。

    闻言,陆钦南放下交叠的腿, 起身要送邓伯。贺坤扶住邓伯, “陆生, 不用送,我跟邓伯一起回去。”

    陆钦南让丧龙送人出马场。

    人一离开贵宾室,侯爷面色阴沉, 丢下手里的“将”子。

    朗聿凡面不改色,直言问道:“陆生, 有一件事我不太明白, 点解要新记参与进来?”

    陆钦南重新坐下来,解开袖扣,整齐卷起袖口, 拿过桌上扁瓶白兰地,淡青色液体滚入玻璃杯内,翻腾着数粒水泡,缓缓沉淀。他端起杯子,隔着杯子看过去,眼前失去轮廓都变形,似怪物终于显现出真面目。

    侯爷也在等他的答案。

    “朗少,做危险的事情,要留一手保命,发财没命点享受?新记是很好的挡箭牌,我们壹和如今是正经公司,我花费多少工夫才有今日,我不想到最后关头摔了爬不起来,我是,侯爷也是。”

    一口喝尽杯中白兰地,杯子重重地压在桌上。

    陆钦南的贪,众人皆知。

    新记邓伯太老,新记太子又太稚嫩,新记没资本分羹,唯一资本是作为壹和公司的挡箭牌。

    朗聿凡微微笑,由衷佩服陆钦南的深谋远虑以及卑鄙。

    人,越贪,则越坏。

    离开马会大楼,朗聿凡吩咐秘书,让她找人时时刻刻盯住陆钦南身边的人,尤其是他身边心腹丧龙。

    ——做危险的事情要留一手保命。

    陆钦南是,他也不例外。

    贵宾室内,侯爷目光沉沉地盯着陆钦南:“阿南,邓伯已经老了。”

    何必要拖个老柴下水?

    陆钦南站在落地窗前,目送朗聿凡离开马会餐厅。

    “邓伯放纵吹鸡,搞到我这边场子,他老了,不代表他不无辜。”陆钦南转过身,打开自己给侯爷准备的礼物,交给花甲,让他带回去给Aunt帮侯爷替换香烟。

    “这是我托人从内地带过来的草药烟,比较健康。”

    侯爷蹙眉,厉声斥他:“阿南!你知不知规矩?!”

    对待老一辈的老人,下面后生仔都需手下留情,尤其是将来要坐话事人的陆钦南,要服众,当然不可像吹鸡那样百无禁忌、不守规矩,同疯狗无异。

    “侯爷,当初你保我,我记得你的恩,但这件事我不能让。”他拿过沙发背上的外套,准备离开,“我爬到今日地位,我不允许自己有任何失误。”

    回到自己可以休息的地方时,侍应敲门进来,告诉他钟小姐坐朗聿凡的车离开了。陆钦南坐在圆桌前,指间机械抖弄着香烟,圆柱体烟灰掉落一瞬就散了。

    侍应离开,房间再度空寂,灯没有开,唯一的光源是从阳台、窗户钻进来的,斑斑驳驳,落在他肩头、手臂上。他捏着烟,用力摁在烟灰缸,久久没松手。

    镜子里,她那样的表情,他不懂。

    *

    从跑马地回去,路程太长。离开马场后,她异常安静,坐在后座,只关注自己手里的细绳,在离开马场的路上,随手买的。她很努力回忆江月的编法,很可惜,她的手似乎一点都不灵活,唯一的灵活度属于她的枪,可以要身边人的命。

    朗聿凡勾住细长的绳子,还未抓实,绳子被抽走,胡乱地塞进口袋里。

    她问还有多久才到?

    朗聿凡看了眼腕表,“快了。”

    十分钟是快了,半小时也是快了。过了半小时,还未到九龙,她有些恼了。

    这时,朗聿凡突然讲了声:“对唔住。”

    狭窄的车厢内,两人的距离已经严重触犯她的底线,他再靠近一寸,便是没底线可言了。钟霓抬起胳膊,还未有所动作,他握住她纤细手腕。

    钟霓冷住脸,甩开他的手,面露明显的厌恶:“你要道歉的事情太多了,不如你讲个一百遍。”

    朗聿凡看着她,说不上是生气,更多是不满,不满于她的变化,他摘下眼镜,按住太阳xue揉了揉,一双桃花眼死死地盯着钟霓。

    小时候的钟霓不是这样子的,身上固然有刺,可刺是软的,戳着人,毫无杀伤力。

    车子缓速行使,借着夜景灯色,车内光线忽明忽暗。

    眼前这张脸与小时候的那张脸重叠在一起——

    那时候,两家只隔着一座小院子,推开窗户,便可以看见钟家老宅,更可以看见在院子里朝菲佣乱发脾气的钟霓。

    少女时期混血基因作祟,穿上时髦小洋裙便像洋娃娃,浑身扎满刺,却拥有可爱面孔,让人没办法将她怎样。

    他从父亲身上学到很多,要去接近一个人时,势必要了解那个人的一切。所以,当钟霓回回离家出走,他总能第一时间找到她,因此,他觉得自己是特殊的。

    他了解她,没人比他更了解她。

    后来,意外发生,爹地出事,他和家人不得不离开香港,而当他再回到香港时,昔日的了解不复存在,时间剥夺了他了解洋娃娃的权利,更像是夺走了他原本可以掌握的东西。

    当你掌握一切,你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父亲告诉他的话,他实行得非常完美,唯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