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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胡同记事(下)

    通过这样的倒卖行为,他获得了一笔不菲的钱财,而其中的绝大多数被他用作了满足口腹之欲。在这方面,他还是拥有属于孩童的兴趣爱好。

    他尝试了在胡同里叫卖过的所有零嘴,雪花酪、桂花糕、酸梅汤还有各种馅的包子,最喜欢的是第一次买的豌豆黄,因为老八哥也会吃这个糕点,最讨厌的是豆汁儿。

    头脑灵活的小家伙想了很久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喝泔水似的液体,不过他干脆不去理解,反而开发出一项新的娱乐活动——坐在早餐店门口看那些外地游客在本地人的诱导下买上一碗,仰头饮尽,立竿见影地露出痛苦的表情。到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欢乐时刻,他会乐不可支地捂嘴偷笑,然后在引起店主人的注意前就悄悄离开。

    一个季节过去,十一胡同的商贩们已经多多少少对一个总是买“破铜烂铁”的男孩有些印象了,陈林知道不能让他们对此好奇,所以他决定开拓新的货物来源。

    皇城根下不会缺乏这些小玩意儿,就在距离十一胡同两个路口的另一条胡同,同样也是很多售卖古董的小摊的聚集地,但是那边的规格明显更高,遇到昂贵器皿的概率远超十一胡同。与此同时,以孩童的身份进行交易的难度随之增大,来回的时间成本也在增加,他不得不花费了一些金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家境不错的小少爷,侧面增添了自己行为的合理性。

    新装扮为陈林争取到了一尊青铜的小鼎,这尊小鼎因为怪异的八足而被认为是粗劣的仿制品,但实际上并不是。他看到了青铜鼎内部的铭文,几行像是蛇一样歪歪扭扭的文字,在他的注视下仿佛存在生命一般在内壁游走。

    “活灵”,这是陈林给这种现象取的名字,大部分在金属的物品上出现,也就是他能分辨出的具有生命力的古董。具有“活灵”的物品往往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男孩抱着青铜小鼎蹲坐在角落里,观察着在摊位上寻宝的顾客,试图判断出潜在的买家。

    必须是能够支付得起价钱,并且有点素质,能够察觉商品价值,不会欺负小孩的买家,碰到这类人他可以接受低于预期的价格,因为快速稳定的交易意味着他多出了完成下一单的时间,而时间就是金钱。

    他这次看上了一个穿新式旗袍的有着暗红色盘发的女人,她看起来家境不差,女性一般也不会对孩子有什么恶意,大概率是个完美的交易对象。

    男孩站起来朝女人的方向跑去,他双手抱着小鼎,这个东西有他两个脑袋大,跑起来底部被风灌进去,还会发出“呜呜”的嗡鸣。

    但女人走得太快了,几乎是眨眼就消失在了人流中,陈林只追得上她逸散在胡同里淡淡的香水味,很难想象她是如何踩着一双高跟鞋健步如飞的。

    男孩手捧青铜鼎茫然地环顾四周,明明是那样特点鲜明的一个人,女人却像初春的冰块融化在了溪水里一般流逝了,周围除了气味没有她留下的痕迹,就好像她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尽管奇怪,陈林没有继续寻找她的打算,而是走回了他先前蹲坐的角落,等待下一个顾客。

    此时恰值街巷里人流量最大的时候,难免会被各种背囊或者扁担磕磕碰碰。陈林为了保护古董不被剐蹭,自己却被撞到了手臂,一股力量推着他的手往怀里去,手掌被青铜鼎上羊角样的装饰给刮开了一条三公分长的的口子。

    鲜血涌出的感觉已不算陌生了,他没放在心上,专心地蹲在地上注视往来的人群。

    他的头顶是一颗柳树,从背后靠着的墙里伸出来,柔软细长的枝条一直垂到肩膀上,像是母亲轻轻拍打后背。

    莫名的困意入侵了脑海,他难以对抗这种昏昏沉沉的感觉,头一点一点的,最后贴着墙壁滑落到地上,蜷着身子安然地陷入了睡眠。

    当骤降的气温带来冷风时,男孩才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太阳在柳枝的掩映下若隐若现,晕出一圈红色的光辉。

    陈林揉揉眼睛,活动了一下被压得发麻的右手手臂,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站了起来。他睡觉时也抱着的青铜鼎不翼而飞了,但他却毫无察觉,仿佛本应如此一般向外面走去。

    原本喧嚣的胡同里只剩下男孩一人,树影婆娑,黑羽的飞鸟在墙头起落。

    他沿着墙根朝前走,直直地走到一家小院的大门口。

    从门口向里面看去,一个暗红色头发的女孩正靠着门框小憩,陈林停了下来,躲在大门后面偷偷打量她。

    几分钟后,另一个黑发女人从不知道什么地方突然出现了,她坐到女孩身边,把女孩的头放到自己的大腿上。

    女孩睁开了眼睛,陈林却始终不能看到她们的脸,仿佛有一团迷雾缭绕在她们脸上,久久不能化开。但他知道女孩的脸上是分外放松的神态,她在母亲的怀抱里,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

    女人低低地哼着一首歌,离得太远了,陈林听不清她唱了什么,可是她的声音让人安心。女孩从睁眼后就一直盯着他的方向,等歌声结束后,她小声说:“mama,外面有人。”

    “外面从来都有人。”女人安安静静地说。

    “mama,他是一个人,他好可怜。”

    “那就让他进来吧。”

    女人把浅淡的目光投向了他,她的眼睛也是浅浅的颜色。

    陈林坐到门框的正中间,依偎在女人身边,闻着女人身上衣服洗干净的皂荚味,他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一只鼹鼠,蜷得很小,躲在女人的羽翼下。

    那是一个全世界人都找不到他的地方。

    女人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把因为长时间不打理的发团梳理开,指尖挠着他的头皮,像是梳子刮过那样,让他觉得麻麻的很舒服。

    这时候的夕阳很温暖,从门窗透进来,把所有东西的影子都拉得极远极远。

    女孩悄悄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他的手,女人又唱起了歌,歌声悠扬、轻快,陈林觉得自己的心也安静下来了。

    “你是我的一切啊,”女人的另一只手抚摸女孩的脸颊,一寸寸描摹她的五官,“我们永远都在一起。”

    陈林躺在女人的大腿上,额头抵着女孩的额头,他眯着眼睛向上看,视线所及之处都被柔和的阳光填满了。

    这种感觉真好啊。

    有个人,你是她的一切。她会为你做任何事,保护你,爱你,不论回报,也不需理由,不管何时何地。和其他人不一样,你们不需要寻找也不需要相逢,她和你之间的联系是世界诞生的时候就注定的规律,永远都在一起……没有任何事物能将你们分开。

    “我想看一看你的脸,”男孩怯生生地问,“可以吗?”

    女人笑了:“可以啊,为什么不能?只要你想……”

    陈林瞪大了眼睛努力去看女人的脸,但他还是什么都看不到。

    “你能叫我一声吗?”女人说。

    要怎么叫呢?

    陈林点点头,忐忑地抿紧了唇,他从来没说过这个词,即使听到过很多遍,他还是不曾亲口说过,好像说出来就是对那个人的不尊重,他的第一声应该是属于她的。

    他思来想去,先学着女孩之前的语气在心里练习了几遍,然后缓缓吐出这个词,紧张得连声音都在发抖:“mama……”

    女人快乐地笑了,于是男孩也露出一个笑容,他想幸好自己好好地练习了几声,要不然叫得不好,mama便会很失望。

    他把头缩在女人怀里,感觉不到她的温度,所以他尽力贴紧了他,想把自己的体温分给她好让她温暖一点。

    外面突然吹起了风,有人在快速地跑动,金属在石板铺就的地面上划过,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

    女孩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他也回握住她,就像温暖女人一样给予她自己的力量。

    夕阳一点点黯淡了下去,半透明的月亮从高远的蓝天中显形,温度也随之降低。

    陈林把头支起来,他发现阳光原来不是来自于外面,阳光来自于mama的身体。她的身体冰冷,却透着温暖的金色阳光。

    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与之相对的是女人和女孩身上越来越重的迷雾,他慌乱地去抓那些逸散的雾气,徒劳地抓到了虚无。

    “当、当当——”

    青铜鼎砸在地上,荡出一圈又一圈水波一样的回声。

    陈林突然醒了,挣脱了桎梏般大口呼吸,冷汗从额头滴落,迅速消失在地砖的夹缝间。

    是梦吗?那两个人是谁?为什么会梦见她们?

    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很热,身体也很热,低空处吹拂的风无法带走一丝热度,所有热量都积蓄在小小的身躯中,似乎下一刻就将破体而出。

    陈林跌跌撞撞地扶着墙根爬到水沟前,前几天一场雨后遗留的清水折射出他的脸,一双诡异的眼睛出现在熟悉的脸上,让他变得如此陌生。

    那双眼睛,那双金色的眼睛,像是缓缓流动的熔金,也像旋转在瞳孔中的金色曼陀罗花。无言的高贵和庄严的气息从这个六七岁的孩子身上散发出来,明明只是狼狈地趴在那里,却好像有什么尊贵的神明正在破茧,要借他的身体重临人间。

    他看到了许多以前看不见的东西,仿佛神浮在空中观察世界,一切变得格外清晰。

    他在一瞬间产生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血液在血管里奔流如寒冰解冻后的大河,每个细胞都春芽般放肆地、用尽全力地呼吸。无穷无尽的力量,沿着幼小的身体无声地传递。

    细碎的声音钻进了男孩的耳朵,他精准的锁定了来源,然后就看见一道修长的身影从柳树的影子中逐渐显现。

    是那个盘发的女人,她看起来四十岁上下,墨绿色的旗袍把她衬得很白,也凸显了她妖娆的曲线。她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小腿上的肌rou让她看起来并不那么友善,整个人优雅与凶狠并存,气质与这条市井气息浓厚的胡同格格不入。

    原来她一直没有走,而是用了不知道什么办法隐藏在了树荫下。

    “野生的小混血种,”她迈步向男孩走去,停在他的面前,“你叫什么名字?”

    陈林仰视盘发的女人,她的发色与迷雾中的女孩一模一样,有一种油然而生的亲近感,所以他不加隐瞒地告诉了她:“陈林。”

    “姓陈?你怎么能姓陈呢?你怎么敢姓陈的?”女人抬起腿,一脚踩在了男孩的头上。

    “唔!”

    陈林猝不及防被她踩进了满地的尘土里,落叶险些刺进他的眼睛,细长的鞋跟压在脆弱的后颈上,哪怕是被强化过的身体也难以扛住这一击,泛着暗色的血液从鞋跟下渗了出来。

    “我是……十一胡同孤儿院的孤儿,我们都姓陈……”他艰难地发声。

    女人嗤笑了一声,加重脚下的力气:“大概吧。告诉我,风是什么形状的?”

    “不知道,人怎么……怎么能看见风呢?”陈林听出这个古怪的问题别有深意,避开直接的回答。

    “真的不知道吗?”

    “不知道……”

    后脖颈上的压力骤然消失了,陈林缓过一口气,下意识用手护住了后脑勺,身体蜷起来,张开嘴大口喘息。

    “我讨厌你的眼睛,”黑色高跟鞋踢了一脚地上的小鼎,让它咕噜咕噜地滚出去一段距离,“别让我再看见你,小野种,带着你的东西滚远点。”

    女人嫌恶地俯视他,男孩从垂落的发丝间隙发现她也有一双明亮的黄金瞳,只是璀璨的程度远不及他。

    他想,凭什么,他们分明是一样的。

    高跟鞋点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渐渐远去,陈林这才直起身子,再次对着水面观察自己的眼睛。

    金色的光芒此刻已经黯淡下去,恢复成了原来的浅棕色。它们不再威风凛凛,甚至有些脆弱,像一些上了釉的瓷瓶,轻轻一推就能打碎。

    他抬起手,隔着一层皮肤感受眼球的转动。

    又或者,她讨厌的是原本的颜色?

    男孩想不通这个问题,但女人的出现打破了他目前暂且可以称为安稳的生活,他必须要面对身体上突然出现的异变和莫名其妙的危险。北京就这么大,他们总会遇见,曾经的日子已经远去了。

    一个想法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男孩想,“我应该去找mama……还有meimei?”

    他不知道那个红发的女孩是谁,不过,如果在mama身边,那就大概是meimei吧。

    他也不知道要去到哪里,可如果不离开这里,他永远也无法到达mama身边。

    男孩熟练地翻墙回到了孤儿院,他没有带上青铜小鼎,而是以极低的价格卖了出去,这是他做的第一笔赔本买卖。

    他爬上老槐树,想对他唯一的朋友——老八哥,作最后的道别。

    黄嘴的老鸟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喙上满是鸟笼刮出来的伤口,这一刻他觉得这只老鸟或许也需要自由,需要将黑色的羽毛伸展在蓝天之下。

    “你想出来吗?”他问。

    “谢谢!”老鸟高亢地回答。

    男孩愣了一下,然后郑重地点头,似乎要履行一个重要的承诺:“我知道了。”

    他把手伸向鸟笼的小门,就在即将触碰到前一秒,本来缓慢流动的风忽然有了一点不同。

    他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迅速收回了手,下一刻挂着鸟笼的树枝就在他眼前被切断,直直地掉了下去。

    老八哥还留存着一点飞行的本能,它张开翅膀想要带动笼子向上飞,但笼子太重了,折断的树枝刺入了它的脖子,紧接着在落地的一瞬间因为巨大的力量而变形、扭转。

    黑色的一团飞了出去,像是没反应过来般张了张嘴,在地上留下了长长的一道血迹。

    老鸟的头颅离开了笼子,而它的身体却依旧被困在牢笼之中。

    这是男孩头一次直面死亡。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他的脸上还残留着要为朋友解除枷锁时的郑重,转眼间朋友就已经身首异处。

    女人的身形再次从一片影子中出现,她手执两把飞刀,第三把切断了树枝,最后嵌入了陈林身后的墙中。

    “小野种,撒谎可不是乖孩子。”

    她抬起暗红色的眼睛,饶有兴味地盯着男孩,本就美艳动人的脸因为抬眸而更具风情,但在男孩眼中却如恶鬼一般可怖。

    跑!

    他的脑海中只有这一个字,身体在一瞬间就做好了准备,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让他重温了不久前的感觉。他仗着自己对附近地形的熟悉一跃跳出了墙,眼前自然而然地出现了逃跑的路线,整块区域的各种细节都清晰地呈现在了他的心中。

    陈林很快适应了新能力,但他实在太弱小了,无论多精妙绝伦的抉择都无法抹平他和女人间在力量上的差距。他需要拼尽全力去躲避,才能避开女人游刃有余的追击。

    而女人拥有猫一样的恶趣味,猫这种生物捕猎有时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获取戏弄猎物的快乐,她想看到他无力又竭尽全力的样子,要他永远追逐着她所施舍的那一点点希望,连挣扎也显得那么可爱。

    陈林的冷汗浸湿了衣服,他躲在半桶泔水中,依然能听到女人的声音。

    “我很怀念围猎这项活动,为什么要取消呢?”幽灵般的声音,若即若离,既像在很远的地方,又像是极近的耳语,“那可是家族难得的盛会啊,我还记得所有成员都会到场,大家有说有笑,团结得像是一个人。”

    “围猎取消已经几十年了,谢谢你让我找回了曾经快乐的记忆。”

    “所以……出来吧,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别像个老鼠一样躲起来。”

    飘忽不定的女声萦绕在耳边,陈林不受干扰,默默在心中倒数。

    十分钟……五分钟……三分钟……二十、十九、十八……

    三……二……一!

    外面传来巨大的轰鸣声,仿佛一座山倒塌了,粉尘四起,接着是一片兵荒马乱。

    北京的胡同正在逐步拆迁,他躲藏的这一条正是计划在六点钟准时拆除的,这次拆迁提前通知过要用上炸药,正好能制造不小的混乱。

    他从泔水桶里冲了出去,扬起的尘土遮掩了他的行迹,小老鼠钻进了地下,就再难找到了。

    陈林不眠不休地逃了四天,他无所不用其极,终于在第四天傍晚进入了乡村,躲在羊圈里睡了四天来的第一觉。

    半年后,在三峡一带考察的现任商氏少君捡到了一个满身泥污的男孩,那个男孩长着一双蜀地商氏特有的浅棕色眼睛。

    “小孩,你叫什么?”现任少君商明烛问他。

    那股该死的亲切感又来了,陈林不吱声,谨慎地和这个男人对视。

    他不说话,商明烛也没办法,他叫来下属:“岚哥你帮我把他收拾一哈,这娃儿身上味道太冲了。”

    椒盐味的普通话男孩听个似懂非懂,就被拉去洗了个久违的热水澡,张牙舞爪还带着尘土的头发一下子服服帖帖地耷拉在脑袋上,发尾却依旧顽固地卷起一个小圈。

    热气把男孩的脸也蒸得红润了,商明烛越看越喜欢,拉着男孩的手问他:“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他还是不回答,但是开口问了其他的问题:“我们长得好像。”

    商明烛向下属求证。

    被他称为岚哥的人点点头,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把男孩捡回来的。

    男孩继续说:“我们的眼睛也很像。”

    他说这话时也看了看一旁的岚哥。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啊。”商明烛说。

    男孩摇摇头:“我的眼睛……会发光!”

    商明烛和岚哥都笑了起来,他们同时闭上眼,然后睁开,明亮璀璨的黄金瞳立刻点亮了漆黑如墨的夜晚。

    陈林惊讶地张大了眼,他似乎受到了某种感召,金色的光芒在他的眼中绽放。他的手被商明烛宽大的手掌包裹住,有着不属于初冬的温暖。

    莫名的委屈涌了上来,他鼻头一酸,贴近了男人,小声说:“是风,风把我带来的。”

    “风神会指引祂的每一个子民。”

    商明烛虔诚地低下头,三双黄金瞳不约而同地熄灭。

    余下昏暗的烛火勉强照亮三人的身影,但要照亮前面的路,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