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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写,本章一次□□代完毕。我们觉得狗血到瞠目结舌的剧情,却是两个草原女人的真实人生。感谢在2020-10-23 19:49:19~2020-10-24 03:35: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山荷叶 3个;橙子圆滚滚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年少不知愁滋味 30瓶;蝉鸣浮夏 28瓶;5079565、心非不语 10瓶;他和他相爱 5瓶;接触 3瓶;小臭屁、亓祁七爷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1章 一个叫做丁巫的男人决定去死 陆缨今天精心打扮过了, 她穿着大红织金凤穿牡丹通袖袍,下着绿色闪缎洒金马面裙,裙子里头还有朝鲜传过来的马尾裙撑, 把裙子撑得蓬蓬的, 就像一朵绿莲蓬。 这乱花渐入迷人眼的大胆配色, 一看就是汪大夏亲自cao刀, 陆缨觉得过于艳丽杂乱, 想要把裙子换成素色, 被汪大夏阻止:“相信我,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没有人比我更懂男人。” 陆缨心想, 就凭汪大夏女装所向披靡、斩获无数男人心的“光辉岁月”, 他的话应该靠谱, 就这样吧, 忍一忍就过去了。 汪大夏端详着陆缨的脸,拿出一块锋利的刀片。 陆缨职业的本能举起一个西洋把镜拦在前面,“你要干什么?” “给你修眉毛。”汪大夏问道:“你不会从来没有修过眉毛吧?” “怎么会。”陆缨放下把镜, 其实真没修过。 汪大夏看破不戳破,给陆缨刮掉眉毛上的杂毛,拿出店里十几种画眉的墨, 一一涂到手背上,对比着陆缨的眉色,挑了一个最相近的颜色, 给她画眉。 陆缨常年风吹日晒,皮肤较黑,汪大夏试了一堆脂粉,都偏白了, 涂上去就像木偶娃娃的假脸,遂放弃,抹了薄薄的一层杏仁蜜,好么,以前只是黑,现在黑的闪闪发光了。 汪大夏拿出一根针,陆缨再次举起把镜,”你又干什么?“ 汪大夏:“穿耳洞。不怕,我穿的快,就像蜜蜂蜇了一下,我的耳朵眼就是自己动手穿的。在丰城的时候,姑娘们都找我穿耳朵眼,再配上采薇的膏药,我穿过的耳朵眼都没有流脓烂掉,是丰城一绝。” 汪大夏为了卧底事业牺牲太多,自学成才,无心插柳柳成荫,误打误撞开辟了一项新事业。 陆缨刀山火海都闯过无数次了,但是被区区一根绣花针劝退,“我不要,我不戴耳环。” 汪大夏还是不肯放弃,他剪了一块呵胶——一种有黏性的树脂,用口气吹软,粘在花钿上,再贴在面颊上,因贴之前都要呵几口热气,所以叫做呵胶。 心灵手巧的汪大夏的将两颗淡金的上好珍珠粘在呵胶上,然后贴在了陆缨的耳垂上,看上去就像戴着一对珍珠坠子,还不用穿耳洞。 发饰上,经过三年胭脂铺老板的锤炼,汪大夏终于改变了过去把脑袋当花盆、胡乱将一堆首饰插满头的可怕审美,给陆缨挽起头发,戴上一顶莲花冠。 陆缨对镜一照,华丽的衣裙配上清雅素淡的发饰……看起来还不错。 汪大夏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去吧,祝陆统领今天旗开得胜,早日抱得美男归。” 陆缨脑中轰的一声,问:“你是什么意思?” 汪大夏心想,这三年来你和我的大舅子眉来眼去的,早就被我和采薇看透了,但婚姻毕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不好插手。 陆缨突然找汪大夏求助,汪大夏心知肚明,按照相亲的标准打扮陆缨,现在就不用装作不知道了。 汪大夏说道:“快把我大舅子带走吧,免得我老婆总是惦记他。交给你,她就放心和我一起退隐。” 原来汪大夏今天如此卖力的打扮陆缨,是出自私心。 陆缨今年二十八岁,丁巫三十岁,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在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人当祖母祖父了,他们还是光棍一条。 丁巫对陆缨有意,但是以他知书达理的性格,必定要先把父亲丁汝夔从云南接到京城,先告知父亲,然后一步步拜托官媒上门说媒,弯弯绕绕,各种繁杂的礼节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陆缨的性格就是一根射出去的箭,单刀直入,一往无前,行不行就一句话,绝对不磨磨唧唧。 窗外就是菜市口,刚刚凌迟了赵全、李自馨等白莲教九个头目,还砍了头,血气冲天,只隔着一层窗户纸,陆缨主动开口,问丁巫想不想结婚。 陆缨,不愧为是你。 好像被陆缨打了一闷棍,丁巫脑子空空如也,就像耳鸣了似的,耳边至少有一百只蝉在鸣叫,知了知了! 但现实是他不知不知!乱了手脚的丁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丁巫呆坐原地,身为男子,他总觉得这种事情应该自己先开口,陆缨把他的话都说了,搞得他无话可说,不晓得如何应对。 丁巫先是一愣,等脑子恢复思考时,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如何汪大夏在就好了,我可以问问他该怎么做,他那么多的手段,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能轻松应对”。 丁巫摇头,要把这个荒诞的念头从脑子里甩出来。 陆缨求助汪大夏,丁巫也想求助汪大夏,但汪大夏不在身边,求助无门,一时间两人都僵在远处,好像时光凝固了。 陆缨久久等不到丁巫的回应,心中一把火渐渐熄灭,冷却,开始自我怀疑:难道以前丁巫的那些眼神和感觉都是我错意了?是我自作多情? 她是个爽快人,你若无情我便休,大不了一辈子就不结婚了。 虽然万般不舍,陆缨还是站起来,抱拳说道:“对不起,这个问题让你为难了,以后我不会再问,我们一切照旧。再会。” 陆缨转身就走,丁巫这才回过神来,情急之下,也不顾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节了,一章拍在陆缨的右肩上,想要拉住她。 陆缨是什么人?能够走路时就学蹲马步了,是个武学天才,早就练成了肌rou的本能反应,作为一个习武之人,突然有个东西搭在肩膀上是极其危险的,根本不能回头,回头就会把人体最脆弱的脖子送给对方袭击。 所以,陆缨没有回头,本能的双手抓住右肩上的手,然后矮身,腰部发力,侧身一个漂亮的抱摔,将袭击者按倒在地。 丁巫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他就被陆缨压在地板上了,动弹不得,四目相对,脸和脸之间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陆缨的动作比脑子更快,把袭击者制服了,才看清按倒的人是谁,送了手,“记住,永远不要在背后去拍一个习武之人的肩膀,若是习惯用兵器的人,